承包合同书汇编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合同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合同书1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家庭住址:
为加快畜牧业发展,提高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草原生产力,增加草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
二、承包草原面积、地点: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义务
1、保护乙方合法的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承包权。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3、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对乙方使用的草原进行调
整。确需适当调整的,甲方应考虑优先收回、调整承包草场中的零散、低产地块,并按草原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4、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给乙方。
6、为乙方开具草原承包费均收据,作为乙方义务完成的凭证。
7、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的9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登记造册并向乙方颁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
(二) 甲方的权利
1、收取乙方的草原承包费。
2、如果乙方没有按时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草原及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并终止合同。
3、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
4、监督乙方履行改良建设草原义务,保证草原牧草产量逐步提高。
5、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四、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承包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
2、依法享有承包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
3、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该承包草原的优先承包权。
4、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赔偿损失及寻求司法救济的
权利。
5、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二) 乙方的义务
1、承包者应全面履行承包合同。
2、所承包草原只用于放牧、采草、改良种植多年生牧草,不得擅自改变草原用途。破坏草原植被、非法改变草原用途、非法进行草原流转、不履行草原改良建设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同时可以解除合同。
3、不得擅自转让、转卖或转包承包的草原。如果在草场建设临时设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4、每年1月30日前向甲方按每公顷30元交纳草原承包费,草原面积5万公顷,每年承包费共计金额150万元。
5、服从区、乡草原改良建设统一规划。依法按时缴纳草原承包费,每年的1月30日为最后缴纳期限,未按期交纳草原承包费的,以日为单位,按照承包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解除合同。
6、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培训。
7、按规定接受承包费的调整。承包期内,如果适用的法律强制设定承包草场的最低承包费,本协议将适用法定的最低承包费。如果法定的最低承包费高于本协议约定的承包费,甲方将通过补贴、返还等方式确保乙方届时实际承担的承包费不高于本协议约
定的承包费标准。
8、如国家和集体建设等需要依法征用或使用乙方承包的草原,乙方应服从国家的规定,不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使用、占用草原,不服从政府的禁牧、休牧命令及草原改良建设计划,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
9、国家投资建设的草原保护和基础建设设施遭到人为破坏的,无法找到破坏人或破坏人无力赔偿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负责赔偿。
10、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五、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1、爱辉区政府提供草场资源,基本按每头产奶牛配套不少于1公顷草原,根据项目饲养规模和发展实际核准后分期提供。草场使用期限为50年,并核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期满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再发包给企业。首期提供约5万公顷草场资源,作为项目发展的前期基础。到20xx年末,企业奶牛存栏未达到5万头,区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已发给企业的草原和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并按实际存栏规模重新核发。
2、为了扶持企业前期发展,承包期内,前6个公历年度,企业先缴纳草原承包费,区政府将采取灵活的财政支持,将企业缴纳的承包费100%返还中兴牧业;之后的5个公历年度的承包费50%返还企业,并于每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之后的承包期内,每年度的第1个月内支付当年度承包费。
承包合同书2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落实深化改革,高效益发挥土地利用率,促进经济繁荣,根据中央关于农村深化改革可继续延长承包期的指示精神示范场决定将西马场土地6.5亩例为创汇承包地进行承包,由场内职工房长伟同志以每亩按保资地每亩40元承包,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后协议:
一、承包期定为二十年,即一九九五年 至二O一四年。如承包期满国家政策没有变化,乙方可延续承包合同。
二、土地承包金乙方必须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不得以任何方式拖欠,乙方每年向甲方缴承包金240元。
三、土地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土地使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和保护甲方对土地使用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须认真执行市政府规定:不准在承包土地中葬坟、取土、买卖、建房、转让等条例规定;如有违犯按政策处理。
五、承包期内因上政策改变和国家需要征地,需服从国家政策规定,国家对地上浮着物的赔偿全部归乙方,对土地的补偿费归甲方。如果国家增添农业税等特产税,甲方仅承担农业税,特产税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违返上述款项,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并予以处罚,如甲方违返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诉讼追赔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后果。
七、甲乙双方必须保守合,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修改,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即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此处隐藏16426个字……因造成的修改费用;验收后5天内,甲方既不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竣工验收合格,并从验收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风险。
9.1.4 乙方须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竣工资料一式 份。
9.1.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供电部门、甲方、乙方验收要求进行整改后才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整改后经验收合格的日期。
9.1.6 乙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合格的, 甲方不得使用。甲方擅自使用的,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质量保修:
10.1 乙方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 (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正式报告之日起壹年)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0.2 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或乙方购置的材料、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保修;非乙方施工或非乙方购置的材料、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处理,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2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11.2.1 六级以上地震。
11.2.2 八级以上持续两天的台风。
11.2.3 100毫米以上持续5小时的暴雨。
11.2.4 战争、动乱。
11.2.5核燃料或核废料、放射性有毒炸药或任何爆炸的核装置引起的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11.3 因不可抗力导致违约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2.2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3.1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仲裁;
13.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修改: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十五、合同文本:
15.1 本合同(共 页)一式 二 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
15.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
住 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书15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1.2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
1.3 工程造价:双方确认本工程由乙方以方式进行施工, 工程总造价约为人民币:工程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及预算表的单价计算,并以工程竣工最终决算为准。预算表的单价见附表:
第二条 施工要求
施工图纸由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甲方组织有关负责人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第三条 甲方责任范围
3.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方案或作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证件等有关手续。
3.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3.3 开工前,甲方须办理好一切关于场地租赁的申请、合同的签定等,及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手续;负责室外场地的障碍物的清空,以便乙方进行施工。
3.4 以上工作及有关手续办理,以不影响乙方施工为宜,如有影响乙方施工。由甲、乙双方签证工期顺延。
3.5 如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单后3日内未安排评审会议,即视为工程已通过验收;
第四条 乙方责任范围
4.1 乙方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合同签订后甲方首先预支总工程款的给乙方做为材料的定购及前期的工作费用,工期过半(即: )甲方再付总工程款的35%,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清所有工程款。
5.2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拔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5.3 乙方若不能按合同所定之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1%罚金处罚。
5.4 水电由甲方提供。
5.5 该项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如有因乙方施工安装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若是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可协助甲方维修,但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设计变更
6.1 根据甲方要求,施工过程中原设计图纸需要调整修改,变更部分,甲方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变更部分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并追加给乙方,工期顺延。
第七条 其它
7.1 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治安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因不可抗拒力和人为等外界因素(如台风、地震、火灾、其它施工队伍影响)造成的损坏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费用,返修过程工期顺延。
7.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