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承包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饭店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饭店承包合同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同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依照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深圳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必须全部负责为乙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用度。
2、甲方指定一个或几个职员做专职的“垃圾处理服务职员”。他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不管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天天都要照旧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甲方预备一份其指派的专职服务职员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须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给乙方的管事部经理。每两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务职员天天的值班时间以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将依照乙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自己的员工,上午6:30-24:00最少安排二名员工在垃圾房内清算垃圾,清运垃圾的时间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务职员要时刻服从乙方管事部经理、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四周环境整洁、干净到达乙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5、在乙方职员对垃圾房和四周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清洁卫生工作时,甲方指派的服务职员必须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态符合深圳市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对将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职员,甲方要提供他们的登记照(两张),身份证和完全的人事资料。另外,每个甲方的指派服务职员必须交有效健康证,以证明他们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题目。
7、如甲方指派职员不具有第6项要求,这些职员不可以在乙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项条件的职员替换。
8、对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主指派职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职员),甲方必须为他们承当全部责任。乙方不承当负何情势的责任及索赔。
9、甲方必须承当垃圾处理触及的一切用度,包括(堆放、运输、处理管理和其它),这些进程与清洁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干。甲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深圳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承当,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不负责酒店任何装修垃圾。)
10、乙方员工不得擅自售卖酒店承包给甲方范围内的垃圾及废品。乙方负责给甲方水、电清洗垃圾房,房内外地面、墙壁、地沟、天花、窗户等环境设备。乙方垃圾房的灭蚊、灭鼠工作、药物由乙方提供服务。
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辖区的甲方职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甲方必须保证指派的职员守时、虔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算和处理垃圾时,假如甲方指派职员发现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不管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是完好,甲方及其指派职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3、除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甲方指派职员都不准从乙方管辖区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假如发现甲方指派职员正在拿乙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实在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2000-4000元(人民币)的罚金。如甲方指派工作职员有严重过失,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会退还甲方按规定已预支给乙方的全部金额。过失情节的轻重程度将以酒店“员工手册”为标准。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职员,当值时必须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职员,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保安及卫生的规章制度。
16、甲方必须按此合同规定的次数及时清运全部垃圾。另外,甲方垃圾运输车必须凭乙方保安职员(或其指派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出入乙方管辖区域。
17、此项协议中所有用度将由甲方负责,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缴交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任何违例事故,协议期满时退还给甲方。甲方应于每月旬日前按时向乙方缴纳该月管理费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18、由乙方从其管辖区各处收齐合同第19条规定的全部可卖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要求为条件,乙方在此声明:以下物品属于“或卖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类剩菜剩饭等(乙方不再使用);
各类纸包装及空盒(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铝、锡制盒或罐(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玻璃瓶(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用过的食用油(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泔水(不可以倒进市内排水系统里);
各种供动物食用的垃圾(人合适人类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卖垃圾,这类情况时,请参考第20条规定。
20、对需要在酒店内使用的某些可卖垃圾,乙方可以随时要求不予出售。假如乙方不愿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这些垃圾而提出赔偿或补偿。不过,乙方会保证这些垃圾在第21条规定的时间处理。
21、乙方声明:按此合同规定,甲方是可卖垃圾处理的独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内,就可卖给垃圾处理一事,再与第三方签约。但是,若深圳市环卫局有唆使或要求,此规定就不适用。
此合同的终止:
A、乙方将有权提早消除协议而不必作任何解释。
B、假如有关省市或政府部分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或市政府部分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假如发生此情况,甲方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损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预支风险抵押金的退款。
C、假如任何一方要求提早终止此合同,必须提早三旬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书面情势通知对方,通知书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
D、假如甲方没有提早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单方提早终止合同,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且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预支给乙方的款项。
< ……此处隐藏20420个字……。乙方承诺不破坏餐厅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四、承包金额
1、乙方在承包期间,准时向甲方缴纳承包金,承包金的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为元(大写:),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到甲方指定银行账号:,开户行:,甲方收到款项后出具收款凭据。
2、合同期间餐厅的水、电、煤、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交付餐厅时已配备的设施归甲方所有,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乙方应保证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期满归还时,如有损坏按价赔偿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期间,乙方发现餐厅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
2、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保障乙方水、电、煤、通讯的正常供应及使用。
3、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4、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5、应及时办理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各类证照的年检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受干扰。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3、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餐厅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4、乙方在承包期间,其个人发生任何非常事故,责任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概不负责)。
5、在承包期间,如因乙方卫生问题或食物质量问题以及其它问题引起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除可在炉灶生火做饭做菜外,不准在其它任何地方生火,不准在厨房吸烟,要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灾,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7、乙方须提供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予甲方保管。
九、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餐厅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承包金并变更有关承包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承包经营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承包经营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
5、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证照不全或不及时的进行证照年检或未尽责进行对外协调,无法正常开展餐饮业务,致使承包经营目的不能实现。
6、甲方未按时交付承包经营之餐厅,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
十、乙方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乙方人为损坏餐厅设施而不赔偿,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过后仍拒绝赔偿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餐厅用途的,擅自将餐厅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乙方在餐厅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十五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其他
1、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的未尽或修改事宜,另行协商做出补充修改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饭店承包合同1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第二条 甲方提供饭店给乙方经营餐饮项目。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第四条 甲方保证饭店营业执照等各种合法证件手续资料齐全。
第五条 甲方负责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第六条 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承包人自理。
第七条 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第八条 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共交资产押金六千元。每月租金三千元,按季度付给甲方(每季度九千元),提前十天付给甲方。
第九条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如发现有转让事实,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
第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中途中止协议,如确须中止协议,乙方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2个月承包款相同的违约金。
2、因甲方需要乙方提前终止承包经营活动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支付乙方1个月与承包款相同的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承包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房屋、设施进行改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自理(含公用水、电费及维修费等)。乙方自购的设备、餐具和其它物品,在终止(含提前终止)承包协议后,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6000元,承包结束后退还。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等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共同签章送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