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4-09-20 05:02:28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集锦8篇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集锦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方将坐落在 房屋,间 平方米,租给承租方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按每年 元人民币,交纳时间于每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租赁税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租,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前款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房屋的,负责赔偿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责任偿付违约金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责任偿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受损,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应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偿付。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条件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工商部门备案。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

(房屋产权登记证号: )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 m2:

共计 间.

第二条 甲方拥有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并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作为该房屋的附件.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等,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用途.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租金起算日为: 年 月 日

(2)双方一致同意,所租房屋租金按 计租.租金为: /月每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1)签署租赁合同时乙方须支付租金 元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缴纳时间为租金期满前一个月,即每次租金交纳最晚截止日期为每年的 月 日, 月 日.

(3)押金

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前须交纳租赁押金,押金数额为元,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凭水电、暖气费、电话费、物业费相关清单复印件,由甲方一次性将租赁押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交房

甲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于乙方使用,交房条件为交房时房屋现状,以交房时双方现场验房签字确认为准.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

物业服务收费 元/ m2 ,起收日期为年 月 日.由乙方自行缴纳.

2、水电费、煤气等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标准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七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七日前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出售转移至第三方,应在正式销售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3、租赁期间,乙方没有甲方的许可,禁止转租.如果乙方转租需在一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如果甲方同意转租,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并与原乙方承担连带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2、甲方在租赁期内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维修.

3、甲方须按时将房屋交与乙方使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自主经营权.

2、乙方在签订租赁协议的同时,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房屋内设备和其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

4、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等行为,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 ……此处隐藏2212个字……p>

承租方房客:

联系电话: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 户型:门面房

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按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 年 月 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 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 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水表底数: 吨。 电表底数: 度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有效期至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每 结算一次,共需支付租金 元(大写: )。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电视收视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大写: )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无其他原因甲方予以退还。

五、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 元(大写: )的违约金。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不得对房屋内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施任意处置,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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