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程合同模板八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 篇1常见问题及对策
摘 要: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公平、有序进行,就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为确保建筑合同的权威性、有效性和约束性,就要进行合同管理工作。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国内建筑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无疑是更加规范化、公平化和国际化的。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平稳而有效地处理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所遇到的问题就成了当务之急。本文对我国建筑行业中常见的诸如:宏观管理体制不完善、法律法规执行不力、行业门槛低和经验不足等现象进行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中国加入WTO已十三年。这段时间里,国内经济建设发生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城市建设,也大大催生了建筑行业如火如荼的发展行情。一种制度,若是没有足够长的时间使其自我完善,那么不论它生长的多么旺盛、巨大,都会存在很大的缺陷和漏洞,亟需补救。
1、招投标常见的问题
1.1法律法规的解读
招投标法和合同管理各有其单独的法律条文。法律条文的过多,有时易形成“深文刻法”现象,即除了法律专业人士之外,一般人对其并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建筑法亦存在此种问题——某些非法律专业的工程界人士对法律条文解读不彻底乃至错误等,从而对工程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在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②。 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投标文件已生效,又如何再进行补充、修改、甚至撤回呢③ 这两段法律正确的解读应当是:所谓的“要约”是指内容“具体而确定”的文件。当标书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时,它自然是一个不确定的文件,所以此时的标书算不得“要约”。
按以上解读,就可知其实法律条文在现有情况下已经是较完全的了,欠缺的仅仅是专业的解读。
1.2管理结构的不合理以及执行力的不足
1.2.1建筑工程招投标和专业工程招投标的重复、冲突
建筑工程招投标和专业工程招投标,分属各省建设主管单位和各专业部委设立的工程招投标机构主管④。由于这两个部门各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招投标管理规定,所以无形中就将国内的建筑行业分成了建筑工程行业和专业工程行业。这样的设置最主要会导致:一是,推诿扯皮。遇到问题相互踢皮球,不愿承担责任,长此以往便降低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二是,一事二主。由于两个部门都有属于自己的管理条例,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出现严重
的职能重叠,同样一件事情会有两个相左的处理办法,法律条文的权威性受到严重质疑。
1.2.2管理者或明或暗的插手
由于中国的“官本位”思想历史悠久,所以少部分思想觉悟有差的实权领导可以说成为当地的“土皇帝”,不但变相插手招标工作,而且越权包办工程招投标。除此之外,有些地方盛行地方保护主义,排外思想严重,扰乱市场纪律,
破坏公平、公正的竞争。
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的建设主管部门领导身兼数职,既是行业管理者,又是企业负责人,自写自唱,完全成为行业内一霸。
1.3施工方的违规行为
1.3.1恶意压价
由于我国现行的中标办法是无标底招标中的最低价中标法,此方法的推行一是为了和国际接轨;二是为节约资金。但某些施工方为了中标,不顾实际情况恶意压低价格。虽然中了标,但最后往往是和建设单位进行扯皮,给多少钱干多少活,甚至最后根本不能完成工程。
1.3.2向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行贿
有些建筑单位想尽办法贿赂招标管理人员。财、色、名、食无所不用其极。只为获得内幕消息,以便最后中标。
1.3.3建筑行业内部一些约定俗成的陋规
一是,某些企业私下商议好一人一次。集体参投后不论是谁中标,最后都会让给当下轮到的那家企业;二是,有的企业经过上下打点,已经被内定为中标单位,然后该企业再找来其他一些公司做陪衬,走完整个招标环节的“过场”,最后中标。三是,用分成、转包等好处拉拢其他企业前来作陪衬,最后获得中标。四是,一家企业打四个牌子,实际中标的都是同一个人。五是,某些资质不够的`企业“借用”大企业的名号,中标后给予对方一定的“感谢”等等。
1.4招标方的违规行为
1.4.1刻意跳过招标
《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
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的项目;(二)(条文以后的部分详见《招投标法》) 。
虽然法律已经明文规定所有需要招标的项目,但某些单位为了自己的利益挖空心思抵制招标。从小处讲,是扰乱建筑市场的秩序;从大处讲,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1.4.2假中标和分包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有一定的关系,私下达成协议:一是,找来其他几家企业作为“帮手”,协助其中标,完全是掩耳盗铃;二是,将一个工程的单位项目或分项项目进行分包。结果部分工程的承包企业和总承包企业间沟通有障碍、工作无法衔接,最后对整个工程的质量造成损害。
1.4.3对关系单位的网开三面
一是,有些投标方明明具有很大优势和很强竞争力,但建筑单位在资质审查环节采取一些手段、利用一些不知所谓的借口将其排除,以保证关系单位的顺利中标;二是,根据关系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设定评定标准,同时想办法为关系企业加分,以保证其最后中标;三是,帮助关系单位“假投标”⑤。
1.4.4不合理压价
有些建筑单位不顾实际情况,一味追求压低价格。施工方为了不亏本,于是偷工减料,最后导致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对建筑单位本身和施工方的名誉都造成了很大损害。
1.4.5其它
建筑单位因为某些原因,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就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开工。最后往往形成“三角债”,严重时,施工方甚至无法支付施工人员工资,为社会治安的稳定带来隐患。
有的建筑单位请来的评标人员鱼目混珠,最后导致某些企业滥竽充数,严重影响评标质量。
2、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建设工程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生产过程,它可以分为不同的建设阶段,每一阶段根据其建设内容的不同,参与的主体也不尽相同⑥。建设工程合同,无疑是规范建筑活动的有力工具。 ……此处隐藏6675个字……p>
四、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①该合同所有费用包干价是4.5万元整(肆万伍仟元整) ②乙方做完所有施工项目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人工费3万元整(叁万元整)。剩余1.5万元整(壹万伍仟元整)由沙湾妇幼保健院验收合格后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全部人工费。
③甲方不提供任何施工工具,乙方负责所有施工工具如(搅拌机,模板,钢管,脚手架等)。
五、材料供应: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单,及时供应建筑材。
六、质量要求:
①乙方必须按甲方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且保证各项工序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由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②乙方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拖延,更不能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甲方的施工进度完成计划工程量,严重影响其他工序施工,乙方必须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另行选择施工队伍,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施工安全: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随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事故和伤亡及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工期延误:
非甲方原因,非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工程人工费总额的百分之一违约金。如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竣工验收:
该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常返工。
十、工程质量保修:
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壹年内本工程如出现施工带来的任何问题乙方应即时派人维修。
十一、施工设备、材料、现场管理:
乙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如有损坏、遗失,乙方自己负责。 乙方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浪费甲方提供给的各种材料,如有浪费,乙方须全额赔偿所损失的费用。
乙方在施工场地内施工,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做出处置。
十二、本合同签订之后,双方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必须支付工程人工费总金额的50%违约金给对方。
乙方要维护公司的名誉、利益。给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服从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领导。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
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和内容: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第二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
2、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
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3、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
4、负责现场水电供应,以满足乙方正常施工、调试。
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竣工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服务。
2、乙方应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xx)进行施工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质量。
3、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注意施工安全并委托专职安全检查员,若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任。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大写: 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材料款:即 人民币,工程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即 元人民币
3、付款账号:
银行账号:
持卡人:
开户行:
第四条 质量标准、验收及工程质量保证:
1、工期:同合同工期。
2、质量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竣工验收:
3.1、乙方应委派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调试、验收。
3.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报告后,甲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三日内不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4、工程质量保证:
4.1、产品自交付调试完成后保质24个月。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甲方负责。
4.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后,将立即委派工程技术人员10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第五条 违约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内容,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工程延期超过五天,每
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如由于其他专业造成乙方无法按期施工,或现场不能满足乙方施工条件等原因,造成的乙方未按期完成施工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第六条 仲裁及诉讼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办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向通辽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本工程项目所在。
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4、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经双方盖章记录备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书共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