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锦集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合同 篇1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从起至完毕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的岗位职务为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乙方每天工作上下班时间与建筑工人工作时间同步,不得无故迟到旷工。
4、凡是建筑工人上工的日子,乙方都要到现场进行施工管理。
5、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不得拒绝,不得提出额外补偿。
6、乙方不享受任何法定节假日。甲方停工时间视作为乙方假休日,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人民币元/月。
2、该工资已包括乙方的各种绩效薪酬、奖金、津贴、补贴。
3、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劵替代货币支付。
4、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5、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班的,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安排补休。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临时合同期内,甲方不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甲方不给于医疗待遇,医疗期间内不支付病假工资。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判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3、乙方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照政策予以补偿。
七、权利和义务: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错误,带来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赔偿引起的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八、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a、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b、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c、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d、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a、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b、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c、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2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 项目
工程以包工,包制模,铁钉,铁线,电缆,电锯电片及机械所有的电缆电线工具,包图纸上木工制安及所有木工工程一次性承包给乙方施工,为安全保质保量金,工程结束后给予返还。
一,承包单价;乙方所承包的木工工程,其单价按建筑面积的( )元/㎡(包括基础地下室设施及屋顶斜屋面n型线条主体),按此单价为最终结算价,甲方不另追加乙方任何费用,面积计算以图纸为准。
二,承包范围;乙方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完成该工程所有的木工工程,(含附属零星工程木工及基础设施的制安,负责工程完工后,所有的模板,方条,顶木,步步紧,方条等的清理及按甲方要求制定的地方分类堆放好)。
三,乙方负责:
1.乙方应付责组织本工程所需要的熟练工人,机械工具辅助材料,熟悉施工图纸规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安全生产条列,进度计划国家品质标准施工。
2.服从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员统一指挥,调配和检查,遵守项目人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随意浪费甲方原材料,如发现乙方随意浪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价加倍赔偿。
3.乙方不得在工地上无理取闹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调度及阻止别的施工班组施工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累次不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并自动退场。
4.主体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不准有爆木。漏浆现象,发现有出以每处50—200元罚款,并即时处理,因木工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倍赔偿一切浪费的原材料及需别的施工班组配合返工所需人工工资,工程所有爆木,漏浆处,乙方应及时处理掉。尾期工程中需要制安的应随叫随到,不到的话,甲方有权请他人做,其工资按市场价格双倍从乙方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按合同规定处罚,乙方应无异议。
四,甲方负责;
1.负责对乙方的图纸技术交底及安全三级教育,指导,检查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
2.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3.无偿提供乙方的住宿及生活用水用电,(不含电磁炉用电)
五,工期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各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具体进度计划按项目部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
2.乙方不能按甲方进度计划完成工期内的工程量时,甲方有权高价在外面请人帮忙完成,乙方无权阻扰,其工资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取,工期拖延一天处以500—5000元的工期处罚金,按工期计划乙方提 ……此处隐藏5233个字……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伍份,发包方执叁份,勘察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合同编号: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经济咨询签订本合同书,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咨询目的
(一)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投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二)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进度款监控,合理使用投资资金,节约成本。
第二条 咨询内容
按下面第(二)项办理:
编制(审查)招,投标工程项目的标底,标价。
审核工程结算书。
编制工程项目投资评价可行性报告。
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进度款监控。
第三条 咨询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结构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工程开(竣)工时间:
咨询服务成果的用途: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 咨询服务期限
乙方完成咨询服务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项执行:
(一)合同签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内完成,但不包括与当事人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二)合同签定之日起 工作天内完成 ,之后 工作天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合同签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内完成初步咨询服务成果,甲方如有疑问和异议在乙方提交初步咨询服务成果起 工作天内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问和异议起 工作天内复核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但不包括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第五条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按以下第( )项执行:
(一)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二)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三)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但不少于总造价的 ‰)计收。
(四)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和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之和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五)按工程钢筋实际用量的税前工程造价 ‰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六)按工程预(结)算税前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第六条 咨询服务费支付办法
(一)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咨询服务费 元。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咨询费结算报告,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查后,按第五条确定的收费标准的 %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手续。
(三)余款在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单位三方就本咨询服务成果取得共识,达成一致)时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单位未认可的情况,乙方出具咨询报告,并对咨询报告负责。如甲方和承建单位之间发生诉讼或仲裁,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相关举证工作。
第七条 甲方责任
(一)按项目咨询要求和范围在合同签定后两天内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资料及情况(迟交齐资料则咨询服务期限顺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负法律责任。
1.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标文件等资料;
2.工程会审记录资料;
3.工程施工(竣工)图纸;
4.工程变更,签证等有关资料;
5.有关标准图集及标准规范;
6.工程建设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清单;
7.承建单位的预(结)算书等资料;
(二)须配合乙方咨询服务(包括组织与承建单位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地点等)并按时支付咨询费用。
(三)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
(四)对乙方的要求和通知,答复等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件等只作参考,不作凭证。第八条 乙方责任
(一)按合同要求完成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给甲方,并对咨询服务成果负责。咨询服务成果包括:
1.工程概况;
2.编制(审查)依据及说明;
3.工程造价汇总表及说明;
4.工程结算书;
5.审查结果分析,工程量,取费标准审核的说明;
6.列出送审预(结)算书与审查结果的主要造价增减对照表;
7.有关建议;
(二)按第四条规定期限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编制(审查)结果保守秘密。
(四)未经甲方同意除与甲方联系人接触外,不得与咨询项目承建单位或项目其他有关
工作人员有任何接触。
(五)须向甲方提供收费的正式服务发票。
(六)不得截留,外传,遗失甲方提供的资料,咨询服务成果完成交割时退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履约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乙方除不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还可按第五条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咨询服务费;如属乙方原因导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除向甲方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并赔偿损失。
(二)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后甲方逾期付款的,从咨询成果交割后第三天起,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金额的0。05%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三)甲方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款项的,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追收欠款。
(四)乙方延迟提交或不提交咨询报告意见的,免收咨询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而未能协商解决,按下面第(二)项方式解决:
由政府仲裁机构依法裁定;
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一)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等)需解除;
3.甲,乙双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咨询项目完成并结清咨询服务费后自然失效。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
(盖章) (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