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范本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行政合同范本1甲方:XX国土资源局
乙方:XXX地质大队
经依法审批,乙方取得了XXXX地区金矿详查(勘查项目)的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TXXXXXXXXXXXXX12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地质找矿暨整装勘查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探矿步伐,强化探矿权管理,确保我市探矿权管理规范有序,根据《XX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勘查秩序,促进矿业健康发展,达成如下协议:
一、勘查项目概述
乙方取得的勘查项目为国有地勘单位自由资金,勘查面积为XXX平方公里,勘查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实际批准事项以勘查许可证为准。
二、甲方的职责
(一)对乙方的勘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督乙方依法缴纳探矿权价款、探矿权使用费;
(三)监督乙方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施工并完成勘查投入;
(四)监督乙方按时上报探矿工作进度月报表;
(五)向乙方提供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公开矿政政务;
(六)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提出的合法申请事项;
(七)维护正常的勘查工作秩序,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八)对乙方的相关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九)对乙方的违法勘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其他法定职责。
三、乙方的权利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勘查;
(二)依法申请相应的探矿权延续、转让、变更、保留登记;
(三)根据工程需要可以申请使用临时土地,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通行;
(四)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但是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管线;
(五)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新发现矿种的探矿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符合国家规定矿产资源的采矿权;
(六)依法依规销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施工回收的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
(七)对甲方实施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八)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行使上述权利时,有关法律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
四、乙方的义务
¨必须在XXXX年XX月XX日(1个月内)前按照工作阶段编制相应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局审查备案;在规定年度内完成相应阶段勘查工作,提交地质阶段(普查、)报告并报市局审查备案,汇交矿产资源勘查成果资料。
¨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并按月上报探矿工作进度月报表,严格按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坑探工程专项设计进行施工。
¨按规定缴纳探矿权价款、探矿权使用费;
¨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坑探工程专项设计)施工。不得存在圈而不探、不得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探矿,不得以采代探;
¨在查明主要矿种的同时,对共生、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ù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年度检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编写矿产资源勘查报告,提交有关部门审批,并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汇交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
¨°遵守有关劳动安全、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勘查作业完毕,及时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井、硐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按规定办理矿山临时用地、林地占用等有关手续;
¨放弃探矿权,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探矿权注销登记手续;
¨必须配合矿产资源整装勘查工作,按照整装勘查“五统一”要求开展工作,妥善处理与勘查作业区群众的关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实现;
(三)乙方在勘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四)合同约定变更、解除的其他情形。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通知、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六、合同的终止
(一)乙方依法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的;
(二)勘查许可证到期,且乙方不再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获批准的;
(三)乙方依法申请转让探矿权并获得批准、办理勘查许可变更登记的;
(四)合同解除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除不可抗力的情形外均不免除乙方为勘查项目所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法律规定办理乙方的申请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法律规定作出赔偿;
(二)甲方对乙方的相关资料未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应当按法律规定作出赔偿;
(三)因甲方的处罚违法,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法律规定作出赔偿;
(四)乙方取得持勘查许可证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或已开工但未按勘查实施方案(坑探工程专项设计)施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探矿工作的均属圈而不探行为,未按时上报探矿工作进度月报表的将申请XX省国土资源厅注销勘查许可证。
(五)乙方自首次设立探矿权之日起,在相应的工作阶段未完成勘查工作,未提交地质阶段(详查)报告,未汇交矿产资源勘查成果资料的将申请XX省国土资源厅注销勘查许可证。
(六)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年度检查报告及有关资料的将申请XX省国土资源厅注销勘查许可证。
(七)乙方超越批准的勘查范围进行勘查,根据《XX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八)乙方未按国家规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根据《XX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九)乙方未按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十)乙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的,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十一)自勘查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3年内,乙 ……此处隐藏5520个字……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公断。
此致
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附:本诉状副本____份
书证____份
行政合同范本7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六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本合同项下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为国有性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房屋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2、租赁合同期满,甲方有权直接收回租赁房屋。
3、租期届满前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续租申请;乙方应于租期届满前10日前签订续租合同,缴纳租金。
第三条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一)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为
租金总计 元(大写: )
(二)租金支付时间:本合同签字前乙方须付清第一个合同年的租金 元。
(三)租金支付方式:原则上乙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租金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注:本合同指定账户为:六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收款行:建行六安市政务区支行,账号:34001742208053009238,汇款时请备注承租人姓名。
(四)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 房屋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 。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装修
(一)因乙方保护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须经甲方书面认可,费用由乙方负担,且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
(三)租赁合同期满或遇政府拆迁、政策性干预、不可抗力等原因终止或需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担其装修、装潢、增设他物所花去的费用或损失,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赔偿其他损失。
第六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本合同生效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该保证金直接转入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滞纳金及赔偿等,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如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七条 房屋使用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担方式为:
(一)甲方承担的费用:房屋租金税款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承担的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须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上述费用由乙方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逾期不缴,一切后果自负,同时视乙方构成对甲方违约。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交还的期限、方式及验收
(一)交付: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予以验收,并于交接时由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
(二)交还: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5日内,将房屋及甲方所有的附属物交还甲方,甲方予以验收。按合同约定属于乙方可移走的物品同时移走,逾期未移走的,视为乙方废弃物,甲方有权处置。双方于房屋交接时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三)交还房屋同时,乙方须一并提交已结清应承担的各项费用的相关凭证。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征迁范围的;
2、因政策性干预、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而无法继续使用的。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15日以上;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应由乙方负担的各项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3、违反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增设他物或不承担维护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设施损坏;
4、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5、不接受甲方监管的;
6、其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约定情形之一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按年租金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或维修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三)乙方逾期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租金,除如数补交外,还应按日支付应付金额1%的滞纳金;
(四)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多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对甲方的违约金。
(五)合同到期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每延期一日按月租金5%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对防火、防盗、防雷电等安全问题负有全部责任,如出现重大火灾造成房屋质量下降或不能使用等情况,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七)其他: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内无条件受甲方监管。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章): 乙方(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