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品买卖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业品买卖合同1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第二条 质量技术要求:Q235B按国家标准(GB/T3274-20xx)执行;螺旋钢管按(SY/T5037-20xx)标准执行;无缝钢管按(GB/T8163-1999)标准执行;焊管按(GB/T3091-20xx)标准执行。
第三条 标的物价格:按合同标的物锁定单价,不受市场和国家政策波动影响,甲方不得拒供货物,若甲方不能按期交货造成延误乙方使用,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付款和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第四条 质保书提供方式: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每批货物的产品质保书,质保书随车到厂。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国标)过磅结算。
第六条 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时间、地点:甲方包运送,合同生效后甲方须在7天内交清所有合同标的物。送货地点为**************公司工地。
第七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出库费、运费均由甲方承担,货物运输途中如发生事情,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执行。
第九条 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标的物在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对方提出异议,乙方可暂扣相应货款待处理。甲方应在7天内处理或调换及负责所有相关费用。 第十条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玖拾陆万元人民币作为定金。定金做为最后一批货物结算款,最后一批货物的金额应大于定金金额。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付款(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经乙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当批货款),总货款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为准,实际供货量允许按总订货量的1%上下浮动。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履约结束,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乙方无故拒绝收货、甲方因产品质量影响发货,以上情况发生其中之一的,应付对方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若有逾期付款或发货的则每逾期一天按交货总额的千分之三再向对方支付补偿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业品买卖合同2合同编号: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第一条标的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标的物名称:_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
价款:
单价: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要求: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__________。
第四条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__________。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___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__________)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七条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_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
第九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
第十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__________。
第十一条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
第十五条出卖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
买受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出卖人(章):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买受人
买受人(章):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此处隐藏9779个字……法利用电话技术支持排除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解决,直至故障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止,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不超过2小时。3、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 15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通知与送达约定
1、本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下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为本公司有效联系通知、送达信息: 甲方地址: 联系人手机: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联系人手机: 电子邮箱:
2、本合同各方一致约定,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各方进行书面通知时,可采用E邮寄方式以上述确认的地址邮寄书面通知,也可采用上述已经确认的邮箱地址进行电子邮件通知。邮件寄出或电子邮件发出视为通知方已经履行完毕通知义务,被通知方不得以未收到邮件抗辩。
3、任何一方在本条第1款中已经确认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若发生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其他各方,否则因为该地址或信息的改变导致邮件不能收到、被退回等的不利后果由改变方自己承担,其他各方仍以原确认的信息为有效送达信息。
4、本合同各方一致确认如因本合同争议发生诉讼或仲裁的,上述约定亦适用于诉讼或中仲裁文书送达。
第九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合同双方经过充分自愿商议,就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另外一方提起诉讼,追究其违约责任的,该提起诉讼一方所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均属于可以预见的损失,该损失均由违约一方承担。
3、若一方恶意诉讼,滥用诉权,最终被驳回其请求的,另一方可以主张对方赔偿其因应诉而产生的维权费,具体赔偿标准参照上一款约定。
第十条、 合同期限及履行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生效以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作出修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作补充规定。但是,对本合同做出的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且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修改或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各方均确认其充分知晓并理解本合同中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基于此种理解,签署本合同。
第十一条、其他
1、与本合同有关询价资料、谈判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各方各持贰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合同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业品买卖合同151.关于标的名称
标的名称是识别工业品的标志。工业品的名称繁多,尤其是同类产品,名称区别不明显。所以,标的名称应用全称,一般不要有地区性方言、俗名、习惯名称。
在签订这一条款时,应注意合同法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132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由此可见,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将来产生或制作的物品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合同法第137条规定,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2.关于牌号商标
工业品的牌号或商标是不同生产者生产的同种类商品相互区别的标志,代表了一个产品的质量和信誉,示范文本将之专列一项要求注明。在签订合同时凡有商标、牌号的产品,应准确地写在示范文本牌号、商标位置内。
3.关于规格型号
工业品的规格、型号,是同一产品不同度量的标准,是区分同一类型、同一名称的工业品的标志。由于各种工业品的性质、结构、作用、成分等不同,规格和型号也不同。为便于履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业品的规格和型号。在订立工业品的规格型号时,应根据生产的实际可能,有一定的灵活性,而不能订得过死,造成生产和交货的困难。凡能采用质量机动幅度或质量公差的商品,应订明幅度的上下限或公差的允许值。
4.关于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代表着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水平,是确定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样一种型号的产品,可能有数个生产厂家生产,生产厂家的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不同,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也有所差别,有些产品如不注明生产厂家,会引起很多争议。
(二)数量
《工业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列明的数量条款包括计量单位和数量。关于数量条款的签约,应把握以下几点:
1.关于计量单位条款。计量单位,应根据产品选用,同时还应遵守《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没有统一规定计量标准,可以双方约定计量方法。计量单位的书写不得使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量词,如一堆、一捆等。在经济交往中,常用以下几种计量单位计算产品的数量:
重量单位。重量单位有:千克、克、公斤、吨等,多用于天然产品及其制品,如矿砂、钢铁、盐、羊毛、油类等方面。
个数单位。个数单位有:件或只、双、台或套、打、箱、桶、包、捆、盒、听、卷等,主要用于一般工业制品、杂货、机器、仪表及零件等商品。
长度单位。长度单位有:米、厘米、毫米,多用于绳索及纺织品等方面。
面积单位。面积单位有:平方米、平方厘米、平方公里,多用于纺织品、玻璃、塑料及其他一些板材方面。
体积单位。体积单位有:立方厘米、立方分米、立方米,主要用于木材及化学气体之类的商品。
容积单位。容积单位有:毫升、升。多用谷类及某些液体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