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施工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施工合同1工程名称: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xx]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 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此处隐藏39665个字……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施工合同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通过设定的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特殊的承揽合同,由于建筑市场实行的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贷式交易的特殊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同时,由于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多、质量要求高、产品固定地点、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约束等具有经济性技术性的特点,再加上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处于多重关系的市场下,市场对业主的约束和规范甚少,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承包方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和不利地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在建筑市场法制环境日趋规范和当事人自治原则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企业施工合同管理,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已成为每个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
1、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
1.1施工合同所依照的是否为有效的法律法规,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等问题,通常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的保险、工程款的拨付、合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或光是列入《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原则性条规,到时候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陷入于法无据的尴尬和风险。
1.2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承包方在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等方面的诸多风险。
1.3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的风险。由于业主的资信存在问题,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到位。
1.4先定价后成交的价格风险。建筑工程的合同标的,往往需要一定的过程才能完成;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建筑材料的价格有时会发生剧烈波动,合同的固定价、包死价均给施工方带来较大的风险。
1.5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签证风险。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设计和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施IT程量的增加,而业主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施工方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上述列举是合同的主要风险,从风险毒现来看,这些现象属于合同风险管理的范畴。因此,施工企业应主动急遽作出反应,特别是《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依据出台以后,施工企业要运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企业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风险的具体措施
2.1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流程,这些程序和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招标信息的跟踪、中标情况的汇总、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履约跟踪、变更、违约、解除、终止等。除了总公司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有分公司设立的企业,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增加自己的管理制度,这样可使合同管理的细节有章可循,有案可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和盲目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2.2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合同管理体系。
2.2.1大中型施工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分公司或项目部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应由专人专责管理。
2.2.2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熟悉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
2.2.3应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最好直接套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推荐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特点是规范、全面、严谨、准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采用这个文本,将有利于避免因管理人员水平不高或疏忽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但在市场中处于强势地位的那些业主和发包方往往不愿采用该文本,常常喜欢自己拟订合同。这时施工方要引起高度重视,对拟订的每个条款,特别是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加以仔细斟酌,以免无效合同和错漏、歧义的产生,尽量限制业主风险的转嫁,尽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合同中的任一条款都有可能给当事人带来较大风险和重大的损失。
2.3要从程序和实体上把好合同评审关,并严格评审
2.3.1要充分研究招标技术文件。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其中很多关于技术性的要约条款,涉及到发包人、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并将成为合同的主要内容。评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是项目的合法性、工程承接的可能性、施工难易的程度、资信状况、风险程度、以及业主或发包方以往的经营业绩与履约能力等,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应作出明确的评审结论,确定是否参加招标。
2.3.2如投标中标,从程序细节上对合约签订权的要求,作出对应的规范化的操作标准和流程。在主体上,根据招标文件和要求规定的合约条款,作逐条的综合评审。并根据合约标的和项目规模的大小,由企业内部合同主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以会议会审的方式加以评审。针对合同涉及的法律依据、施工和材料要求、免责条款、条文词句,进行严格审核或修改。对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代理人,要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保证企业法人授权行为的规范。
2.4建立严格的印章使用制度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企业要实行合同专用章审批和使用分离的规定。
2.4.1由企业主要领导负责审批。
2.4.2指定专人做好登记、用印以及合同专用章的保管。
2.5加强履约合同过程中的管理。
根据建设施工合同持续时间长,标的额度比较大,而且合同履行过程中干扰事件和市场因素多变,变更、增补合同和施工签证频繁,施工企业要应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第16~19条,指导项目部加强签证管理,及时收集和整理好原始凭证。这是减少合同双方纷争和施工企业经济损失的惟一途径,也是合法合理转移合同风险的主要手段,更是合同当事人保护自身权益的最好办法。
3、加强法律学习,提高防范能力从现有的市场环境来看,施工企业承担太多不应承担的市场风险,但市场的有序、完善和规范,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施工企业应从领导开始到有关部门及人员学透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基本法律,还需深刻理解和熟练运用像《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作为法院判决和法官直接引用的具体法律根据,并具体落实到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中,练好保护自身权益的内功。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经济中合同和法律诉讼的风险,万一被诉讼,也能用法律保护自己。这就要靠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有效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等类似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