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4-04-12 08:46:33
房屋转让协议书(15篇)

房屋转让协议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转让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转让协议书1

售房方甲方: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_

xxxxxxxx号:_________ xxxxxxxx号: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协议签定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甲方将己方合法拥有的一栋居住用房屋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协商共同遵守:

一、转让房基本情况:

转让房位于苏仙区白鹿洞镇龙门池村何家组,土地使用面积为280平方米,房屋总面积为1400余平方米。

二、协议转让价格:

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420元,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

三、协议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桂阳华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典当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转为乙方向甲方购房的购房款,甲方将借条及借款合同收回,并向乙方开具购房收款收据。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收到购房款之日起,将转让房屋的交付乙方,在双方对房屋进行现场验收后如无异议,认定为该房屋情况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所有。

五、房屋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

房屋交付后,由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等合法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承诺乙方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完全所有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不合法性。乙方方有权对该转让房屋进行处置,同时,甲方承诺该转让房不触及第三方权利,合同签订前该栋房屋建房应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甲方将该栋房屋出售给乙方之后,不得再将此房转让、抵押、出租,如违约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七、补充协议说明: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无果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桂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法律效力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附件:

附:甲乙双方xxxxxxxx复印件各一份!

附:购房收据!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房屋转让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社区有住房四间,现自愿转让给本社区居民所有,经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该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社区,东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宅基地使用权证为______________建______________字第号,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号为:_____________,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____,该房系甲方夫妻共同所有。

二、乙方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一次性给付甲方房屋转让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协议签订,价款交付后,该房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后就该房所涉的相关权益均由乙方享有,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相关权益要求。

四、协议签订、价款交付后,若遇过户、旧村改造或征用等事宜,甲方必须履行协助义务,协助乙方完成;涉及该房权益签署的任何文件,甲方必须先行通知乙方,在甲方在场且同意的情况下签署相关文件,该房所涉的相关权益由乙方享有。

五、甲方承诺并保证,该房无第三人权益及无设立任何权利负担(抵押等),若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实现抵押权等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将房款全部一次性返还并承担自付款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利息外,还有权加罚乙方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元。

六、为保证甲方就该房的权属明确及该协议的全面及时履行,第三人自愿为甲方就本协议第4、5条款所涉事项承担保证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社区居委会留存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捺印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转让协议书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 区小区 号楼层 室,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为框架结构、水、电、供暖等设施齐备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由乙方向甲方预先支付购房定金 万元后,由甲方将该房

屋购房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当日,乙方将剩余房款一次支付甲方。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 ……此处隐藏12820个字……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乙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丙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甲、乙、丙方是 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则

1.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1.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

1.3、对共有房屋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二、关于管理事务执行人

2.1、各方一致推举 方为此房屋的共有事务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产权份额承担。

管理人应向全体产权人提供相应的票据、以及账本记录。

2.3、关于房屋共同事务所产生的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其他产权人提供复印件。

2.4、关于房屋共同事项需要经全体产权人讨论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管理执行人负责召集、并负责书面记录。

2.5、管理执行人的报酬,由全体产权人讨论,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执行。

2.6、管理执行人在 银行以管理执行人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 : ,作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赔偿款等)存放的专用账户。

三、关于房屋出租

3.1、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体业主应该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包括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可获得的租金收益。

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对的,全体业主均不得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坚持签署、执行的,其因此而获得的利益仍属于全体产权人,其他产权人有可期待利益损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仍应赔偿。

3.1、租赁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户直接存入专用账号,或者由管理执行人收取后,存入专用账号。

3.3、存入专用账号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入专用账号的租金,由管理执行人在2日内办理转帐,将各产权人应得的份额转存入各产权人预留的银行帐号: 。

属于管理执行人的份额也应该转出,以确保专用账号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按份共有的状态。

四、关于房屋占有、使用

4.1、房屋没有出租的,应保持空置状态。

4.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的2倍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赔偿侵权损失。

五、关于产权份额转让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1、同样的价钱;2、同样的税负方式;3、能够在 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3、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应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产权人,比如: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快递等,转让人应收到通知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作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购买权。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数)业主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由该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参照以下方式协商:

1、共同受让,受让比例自行约定;

2、以抽签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其余方退出;

3、以竞价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价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够操作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

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在10日内不能向转让人提供就行使优先权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的,转让人有权决定将其份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中某一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而无须再另行通知其他业主。

六、关于分割、析产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析产)。

6.2、要求分割的产权人应将其分割请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其他产权人不希望分割的,则应在30日内与分割请求人协商,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转让份额的意见执行,分割析产程序终结。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未能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分割析产程序继续。

6.3、分割析产程序按以下方式进行:(可以同时选择、同时进行)

1、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发出出售房屋的要约邀请。签订买卖合同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决定拍卖成交保留价,与拍卖机构签署委托拍卖协议,委托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

6.4、自分割请求人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要求分割之日起 天内,通过上条分割析产程序后房屋仍无法处分的,分割请求人有权提起分割析产诉讼,请求法院拍卖房屋,对拍卖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6.5、对于析产分割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全体业主按产权份额承担,包括:中介佣金、拍卖公司的手续费、法院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执行程序评估费、拍卖费)等。

七、关于通知

7.1、各产权人有效书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 方: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乙 方: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按照上述任一种地址(号码)发出通知的第2日即视为对方已收到通知。

上述地址(号码)有变化的,应该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

八、其他

8.1、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签字生效,共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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