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入股协议书

时间:2024-01-22 00:40:41
【热门】合作入股协议书三篇

【热门】合作入股协议书三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作入股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分享。

合作入股协议书 篇1

甲方: 合作社 乙方:xxx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扎实推进扶贫帮扶工作,增加贫困人口收益,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征得所在村村“两委”同意后,将20xx年省财政帮扶资金万元(大写:)投入到xx县xx有限责任公司扶贫项目合作入股,入股期限为年。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入股金之日起,以年度为单位,每年以不低于本金10%的比例支付给甲方入股分红资金万元;入股期满后,若不续签合作协议,则乙方将万元入股本金无条件退还甲方。

三、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时间内,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退股,甲方应偿付入股总额的百分之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在协议执行时间内,没有按时支付入股分红金和按时退还本金,乙方应偿付入股总额的百分之违约金给甲方;协议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甲方每年所得的入股分红资金和入股期满后退还的股本金的安排使用,都必须经本村村两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公告。

五、乙方要有对贫困村村民负责的责任感,切实有效经营好合作项目,并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到公司就业。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碣石山镇扶贫办、村村委会各备案一份。

甲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合作入股协议书 篇2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5、经营范围: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详细情况如下:

1、各方出资额及所占比例:

(1),甲方出资额由其现已拥有的设备、场地、原材料、库存成品、技术、管理及现金等综合估算组成(详细估算清单见附页)。

(2);

(3)在公司账户开立前、所有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7)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将来的增资及注资解决办法:

在当前及以以后的经营管理中,各投资人所占股份比例保持不变。未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的增资及注资需求,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出现不能按出资比例出资的情况,应首先通过各投资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投资来解决,不得用股权投资的方式解决。债权人的收益按同期央行利率记付利息作为回报。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四、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四方共同协商同意后聘任,其余人员由甲方全权负责招聘,乙丙丁各方不得干涉);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3)公司公司运营过程中若出现员工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情况,经甲乙四方共同考查半数以上同意辞退的,应辞退。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4)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四条第5款处理;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五、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若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资金使用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各相关方有权要求资金使用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双方协商同意聘请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六、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上年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年度净利润的100%或由双方共同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七、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股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股权转让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退股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半数以上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加股东:

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八、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九、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的内部权利义务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作入股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各方合作,入股各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汶上县鸿达石材制品厂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股各方作为企业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汶上县鸿达石材制品厂,企业形式为私营企业。

二、企业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企业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共同指定 同志担任。

三、入股股东共 人。 方以 方式出资 万元,占股份的 %; 方以 方式出资 万元,占股份的 %;股东各方以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股东各方负责各自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资金到位时间如下:

1.

2.

3.

五、企业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各股东按占有股份比例筹集或由企业负责筹集,如由企业负责筹集的资金,将作为企业对外负债。

六、厂长由股东共同聘任 同志担任,全面负责石材厂日常经营管理;生产厂长(管理人员)由厂长报股东会批准后任命,财务会计、出纳由股东会聘用人员担任。

七、企业经营范围为花岗岩板材加工、销售。

八、企业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企业各种经营资料。石材厂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五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别送各股东方。

九、股东各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本企业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企业管理机构、股东会、财务人员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石材厂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企业法和企业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一、企业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厂长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二、企业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三、股权的转让:

1、各股东需转让其所持有的本企业股权,须经股东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3、股东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股东会同意。 十四、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企业名义进行有损企业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企业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本企业竞争的业务。

3、禁止有专业技术的股东将其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开展与本企业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企业进行要挟。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企业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股东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

充协议执行。

十六、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股东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股东各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 份,股东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二○XX年十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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