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协议书范文锦集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纠纷协议书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纠纷协议书 篇1
甲方:泽口供电营业所
乙方:
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腿部擦伤,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赔偿乙方医疗及营养费壹千伍佰元整。
此后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 年11 月1 日
纠纷协议书 篇2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调解事由:
XXX一位有二十余年教龄的代课教师,为教育奉献一生,现年X岁,眼睛视力模糊,不能胜任工作,回家便无法维持生计,曾多次请求甲方解决其生活困难。甲方因其对教育有功,经甲方各领导共同研究,同意给与解决。现经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从中调解,双方同意后,订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补贴乙方XXX元。
二、甲方发给乙方X个月代课教师同等待遇工资,每半年发一次,XXXX年底发完。
三、因XXX经XXX残联核定为三级残疾(已发证),甲方表态出面为乙 方解决XXXXX。
四、乙方享受上述待遇后,以后不再纠缠甲方。
五、乙方表态自己以后会大力支持甲方工作。
请X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监督,如有一方违反协议,双方发生争执后所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协议的一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吴律师处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调解律师签字:
纠纷协议书 篇3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 双方就_______ 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谐目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已经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继续治疗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二、付款时间及条件:乙方 日内收到甲方全款后,自愿不追究甲方的相关民事和刑事责任。乙方同时向公安机关提交撤案申请书,对 案予以撤销。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及其家属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五、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九、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十、其它:
甲 方: 乙 方:
见证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纠纷协议书 篇4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兹就乙方解除与甲方劳动关系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劳动纠纷调解协议书。
一、对于*****之违纪事宜,甲方已经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确实给乙方造成了不良影响,甲方对此向乙方表示歉意,对乙方因此解除劳动关系之决定不再持有异议。
二、考虑到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间的实际情况,及目前的实际处境,乙方经研究决定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金额为人民币两万元整;乙方支付甲方之补助费用,已经充分考虑了甲方的实际情况,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乙方对甲方的人文关怀,而做出的一次性补助,协议书《劳动纠纷调解协议书》。
三、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须在三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提出撤回申请,并向乙方提供该仲裁委员会制作的撤回申请裁定文书,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该裁定文书后当日支付一次性补助费用。
四、乙方将以工资形式支付甲方一次性补助费用,将该补助费用直接存入所代甲方开立的银行存折,甲方或者其代理人签收领取该存折后即视为乙方已经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五、甲方承诺自本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
其他未了纠纷,甲方承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其他民事权利。
六、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完毕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事项,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或者经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交付上述约定款项,甲方(或者特别授权代理人)收到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如果乙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备案二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纠纷协议书 篇5
土地权属纠纷伴随着土地登记工作而始终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的原则,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依法、公正、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95年颁布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我们制定了以下操作程序规范。
第一条 办理机构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机构为各县国土资源局。处理意见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报县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对部分在全地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及到两个县以上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纠纷,由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地籍科负责协调处理。
第二条申请
1、土地权属争议的一方必须书面申请。
2、申请书应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名称、四至、联系方式、争议土地座落位置、争议事实及理由。
3、申请单位如果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出具委托代理证明书。
4、申请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人资格的单位应当由其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提出申请。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如村民小组等 )的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村民委员会不提出申请的,该集体经济组织内有三分之二成员要求处理的,也应该受理。
6、申请书及其附件应当按对方当事人数提供附件。
第三条 受理
1、收到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后 ,各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初步查阅有关档案,向局领导汇报并提出是否受理意见,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初步决定不予受理的,写出书面不予受理的理由,报县政府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决定受理的,组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调查小组。
4、五日内向争议另一方送达争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同时要求争议另一方提供答辩意见,如果另一方不提供答辩意见的,不影响调查处理。
5、农村土地经营承包纠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第四条 调查
1、收集争议双方各自的理由及各种书面证据。争议双方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2、实地勘丈,绘制宗地图,标绘双方主张界线。
3、查阅地籍档案及各历史时期的其他档案:如土地详查资料、变更调查资料、法院判决、双方协议、《土地管理法》实施前有关部门的用地批复及建筑许可证等。
4、所争议的土地必须与争议双方有直接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事实,防止争议双方通过争议、协议的方式瓜分国有和集体的后备土地。
5、在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处理意见,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应经过批准。
第五条 调解
l、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先行调解,根据基本事实,对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下,公平合理、互谅互让地组织双方协调。
2、经调解协商如能达成一致意见,应由双方签订权属争议协议书, 双方单位和法人代表( 或经授 权的代理人)签名盖章。承办人签名,县局盖章。协议书可作为土地登记依据进行土地登记。
3、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应将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书面记录存档。
第六条 处理
1、调查小组初步提出处理意见。
2、经局办公会讨论形成正式处理意见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3、由县人民政府下达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下发处理决定,但要在此决定中注明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l、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县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权属争议实行复议前置原则,未经人民政府处理或行政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