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协议书

时间:2024-02-21 06:54:35
房屋建筑协议书

房屋建筑协议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建筑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建筑协议书1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为了搞好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让甲方今后在此居住全家安康幸福,子孙兴旺。因此,杜绝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工程为私人房屋建筑施工。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进场施工前甲方须对乙方代表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将该房屋建筑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即砌砖,搭架,升架,打楼面及进行一切高空施工﹚向乙方讲清楚。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代表为安全责任人,负责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建房注意事项等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建筑场地。

(3)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地打架斗殴、酗酒。严禁酒后上班。

(4)乙方负责此项房屋建筑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建筑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房屋建筑施工。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证实人:

20xx年 月 日

房屋建筑协议书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建筑协议书3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邓州市鸿杰第一城 号楼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事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时必须及时派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若不及时派维修人员维修,发包人将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各项工程承包人派维修人员到场维修时间:天然气工程2小时内;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4小时内;其它工程48小时内。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5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2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2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2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天然气工程为__2__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承包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保修在发包人承揽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必须留有足够土建、安装、电气等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待命,及时保修。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 ……此处隐藏2221个字……和工程量增加;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不可抗力;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可按《通用条款》执行,也可另行约定。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承包人需在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承包人据此计算工期延误费用。

(5)竣工

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鉴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房屋建筑协议书7

甲方(以下称负责人):乙方(以下称承包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称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基坑开挖清理、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

1、本合同价费用为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的不含材料费用的其他

全部费用。经双方确认,为人民币元(大写:

2、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明确和隐含的全部责任,以及为工

程的正确施工、试验、检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不含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费)。

3、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劳务、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测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负责人提出的任何建议、方案、要求,不管承包商是否采纳,承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除非因负责人要求而引起规模、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费用调整外,其余一切情况合同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以外,合同价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包商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6、承包商采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均应得到负责人的批准和认可。如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未得到负责人批准,由此引起的费用、后果均由承包商负责。

四、支付

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35%,第二层完工后支付35%,工程竣工以后支付25%,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五、误期赔偿费

1、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承包商必须向负责人支付误期赔偿费,负责人可从应向或即将向承包商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但不排除用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商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2、本合同误期赔偿费每天按合同价的5%计算,由承包商向负责人支付。

六、税费

1、本合同价包含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2、承包商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和理解政府对相关税费的规定,合同一旦签订,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作调整。

七、合同工期

1、本合同承包商进场时间暂定为年月日,整个工程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2、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实体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3、了达到工期目标,承包商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如期达到,不允许延误。如负责人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满足确保关键工期的要求,负责人可指示承包商加快进度或修改原施工计划。承包商不得因此而向负责人提出任何的补偿。

4、承包商必须按负责人要求,在开工前作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报负责人审批。经过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将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5、负责人保留对工程暂时停工的权利,承包商不应拒绝。

八、工程移交后保修服务期

1、根据即将出台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明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房屋的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30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未明事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

九、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

1、负责人负责本合同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承包商有义务为负责人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提供协助、指导和搬运。

2、承包商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负责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设备的采购的通知。

3、工地交货的材料、设备由承包商负责保管。负责人无论何时均不对承包商的施工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满足武汉市的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武汉市关于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对自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3、若由于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而造成负责人被他人索赔,负责人保留向承包商索赔的权利。

十一、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2、无论负责人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商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负责人的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商须及时通知负责人。

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否有负责人供应,均不解除承包商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承包商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

十二、本合同技术条款

十三、其他事项

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本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承包商在此与负责人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考虑到承包商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包修责任,负责人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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