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工作方案

时间:2024-03-26 19:58:33
监测工作方案

监测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测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监测工作方案1

为有效监测全县市场粮油价格变动情况,切实加强对粮油市场的宏观调控,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根据《粮食流通条例》及《县粮食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对象

本县从事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加工的粮油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

二、监测内容

1.本县国标三等早稻、中晚稻收购价、轮换和出库销售价。

2.本县主要成品粮油品种(大米、面粉和食用油)的批发价和零售价。

三、监测点设立

1.早晚稻收购、轮换及销售出库价格监测点:

2.主要成品粮油品种批发、零售价格监测点:

(1)县城:

(2)乡镇:

四、监测方法

1.市场粮油价格监测实行周报制,工作人员每周一(节假日延顺)上午12时前到监测点实地调查粮油价格信息。

2.通过定时定点采集的本县市场粮油价格与周边粮食交易市场价格信息作出比较,分析原因,当出现市场粮油价格异动情况,及时提出粮食预警意见与建议。

监测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明确职责,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严密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提高科学防控能力,坚决遏制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高发势头,促进林业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100﹪,监测预报准确率达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不超过3‰,无公害防冶率达到90﹪以上。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治早、治小、治了”的目标。

三、组织落实

为确保我县20xx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20xx年度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同志组成,同志兼任技术负责人。

根据我县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及病虫害发生规律,全县各场站配备一名测报员负责本辖区的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工作(名单见《20xx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数量及责任人汇总表》)。各单位测报责任人如有调整需在3月8日前将名单报局灾害防治股。县局灾害防治股负责调查期间的技术指导与质量抽查以及全县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测报点设置及监测面积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测报网络体系建设。结合我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特点,全县共设置各类测报点94个,其中:省级黄脊竹蝗专职测报点1个、市级萧氏松茎象专职测报点1个、县级测报点92个(具体为松材线虫病测报点18个,松针褐斑病测报点2个,杉木炭疽病测报点1个,油茶炭疽病测报点4个,油茶软腐病测报点4个,杨树病害测报点5个,萧氏松茎象测报点14个,松墨天牛测报点18个,松毛虫测报点12个,黄脊竹蝗测报点4个,杨树食叶害虫测报点5个,杨树蛀干害虫测报点5个)。

全县实际监测面积726.9256万亩·次(其中:松材线虫病2×79.7976万亩,松针褐斑病2×0.9782万亩,杉木炭疽病2×1.6881万亩,油茶炭疽病2×3.2403万亩,油茶软腐病2×3.2403万亩,杨树病害2×0.1906万亩、萧氏松茎象2×69.6569万亩,松墨天牛2×82.1923万亩、马尾松毛虫监测3×78.5952万亩、黄脊竹蝗监测2×4.20xx万亩,杨树蛀干害虫2×0.1906万亩,杨树食叶害虫2×0.1906万亩)(具体详见附表)。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信息的采集。今年测报工作以林业工作站、林场(厂)的测报员为主,林主、护林员为辅,各自负责辖区内的林业有害生物预警工作。要坚持点面结合和专群结合,做到测报信息真、早、准。各单位要结合营林生产和森林管护,扩大森林病虫情的监测面。要大力宣传普及森防知识,调动林主和广大林农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测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抓好信息的上报。各场站测报员要根据各类森林病虫害上报要求,按照“20xx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资料上报时间安排表”(见附件)时间以“测报资料”形式上报县局灾害防治股,资料上报要规范、迅速准确、全面完整、实事求是。严禁迟报、缺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对病虫情监测工作不及时,使病虫情蔓延成灾,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扣除森防测报补助费,并将上报资料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重大、突发森林病虫害的发生,要及时做到一事一报,其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发生面积、发生程度、扩散的区域和蔓延趋势。

(三)抓好测报工作的档案管理。建立森林病虫情信息资料建档保存制度,县、乡(场)两级对测报信息进行存档管理,分类保存。各单位设资料柜,保留本辖区内各年度采集的原始森防测报信息,并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保证信息档案的完整和长期保存。

(四)抓好测报质量检查。按照“质量为先”的要求,强化森防测报质量检查验收。严格执行森防测报检查验收制度,把森防测报质量管理贯穿于整个森防测报的全过程,县局将按照有关测报规定加强对各单位测报员的测报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基层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经费保障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属野外作业,任务重、时间紧、作业环境高度流动分散,为确保监测预报工作顺利开展,县局将按照人社部、财政部有关林业调查规划事业单位职工野外工作津贴标准(人社部发〔20xx〕60号)优先保障工作经费。

监测工作方案3

一、监测任务

20xx年全市实现城镇污水处理率83%,其中我市一类县市区的污水处理率为85%,均属中心城区,其污水处理厂管理不属各区,建议不划为各区监测考核指标。

二、监测指标任务分解

三、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是指报告期内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总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计算公式: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总量/污水排放总量)×100%。

污水处理总量:等于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的污水量之和,其中其它污水处理装置是指在厂矿区设置的处理工业区工业废水并处理周边地区生活污水的小型集中处理设备,还包括在远离市政管网的居民小区、度假区等设置的小型污水处理装置。

污水排放总量: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排放总量,可按当地供水总量乘以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四、主要工作重点

1、纳入全省城镇“两供两治”20xx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达到建 ……此处隐藏15725个字……(三)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15年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确保有人做事,有条件做事。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地震短临跟踪工作要在州防灾减灾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县防灾减灾局成立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防灾减灾局局长

副组长:县防灾减灾局副局长

成员:县防灾减灾局工作人员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

主要职责:按照省地震局、州防灾减灾局对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协调解决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重大问题;开展地震短临跟踪监测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级各单位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通过强化地震监测,捕捉地震前的各种微观、宏观异常现象,充分有效地分析异常特征,为上级防灾减灾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时准确地作出地震短临预报提供依据。

五、工作措施

(一)地震监测预报。

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对未按规定速报和上报的要追究值班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宏观异常的上报与核实。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地下水、动物、气象等宏观异常信息的捕捉、收集、上报与核实工作。县防灾减灾局将根据上报的宏观异常情况及时的收集汇总,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分析意见,并写出宏观异常情况报告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

(三)会商及预报。

综合各种地震宏观、微观异常情况,坚持震情会商制度,按时将会商意见速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若出现明显异常或发生紧急震情,要随时进行会商或紧急会商,并将会商意见迅速上报。加强与周边地区防灾减灾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进行信息互通,资料互补。根据地震活动发展趋势和地震学指标的演化程度,若短临异常相对集中出现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提交观测报告。

六、地震短临跟踪任务

根据全省2015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划定的“及邻区地震危险区”的划分范围,抓好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力争为短临跟踪监测和短临震情分析预测取得实效性作出努力。

七、短临跟踪监测措施

(一)在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全县日常监测与重点危险区的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现有地震监测台点的管理,为短临震情监测和分析预测提供连续、可靠的监测资料,安装有“地震烈度仪”的乡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

(三)规范报送程序,做好观测数据登记、报送和材料归档工作。按照各乡镇及时将监测的地震宏微观异常情况报县防灾减灾局,再由县防灾减灾局报州防灾减灾局的程序进行。同时,乡镇和县防灾减灾局要做好数据资料登记、保存和归档。

(四)密切跟踪监测宏微观异常。严格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印发省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州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做到异常落实不过夜。无论任何时间,只要发现宏、微观异常,必须及时上报州防灾减灾局,并派人员进行核实。其中,一般宏微观异常由所在县防灾减灾局进行核实,以电话和书面材料两种方式上报州防灾减灾局。重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派员和县防灾减灾局一起进行核实,写出专题报告上报省地震局。特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请求省地震局派专家联合进行调查核实。

(五)加强震情分析预测工作。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加强与州防灾减灾局和周边县防灾减灾部门的联系与交流,及时交换异常信息。

八、其它

(一)根据震情发展变化情况及经费情况,对本方案中的有关内容可作临时调整。

(二)本方案经地震短临跟踪监测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实施。

监测工作方案15

一、工作目标

具体目标: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区一医院)全年收集报送病例信息不少于50份;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必须100%上报。

二、监测内容

1.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及异常病例监测、特定病原体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2部分内容(监测责任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对所有发现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报告(报告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卫生监督:包括对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进行监督,由区卫生监督所对区疾控中心和区一医院履行监测职责、开展监测工作、报送监测信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区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监测和报告责任。

三、监测工作相关要求

(一)监测点设置

我区哨点医院为区一医院,区疾控中心为哨点疾控。

(二)检测样品数量及采样要求

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为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样品采集后到实验室检测不得超过15天。

(三)检测机构资质

区疾控中心已取得相关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能够承担依法出证法律责任。

(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衔接与配合

区一医院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和标本采集、信息与标本(或菌株)报送。区疾控中心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标本实验室检测和信息网络报告,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分析,并承担监测工作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

(五)监测方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监测工作手册采用统一的国家标准方法或指定方法进行监测。

(六)监测结果报告

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监测计划的要求报告。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由区一医院向区疾控中心报送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信息和待测标本。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由医疗机构和区疾控中心负责报告。

四、监测工作管理职责分工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重点协调、督促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核实报告;负责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

成立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相关组织机构。

五、经费保障

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根据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食品安全保障经费”安排,按照任务带经费的形式,专项资金用于涉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工作必需的业务、培训支持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

《监测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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