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4-01-22 00:45:02
精选工作方案4篇

精选工作方案4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 篇1

为了贯彻落实创建国家安全社区的工作精神,按照区安监局的工作指导,根据《大魏家街道建设安全社区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制定10年工作场所安全推进小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社区标准与建设方法》的要求,区安监局关于工作场所作业安全的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企业工作场所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倡导企业在注重效益的同时,兼顾安全。

二、 工作目标

消灭工作场所矿山安全和企业机械安全隐患,减少伤害事故,杜绝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

三、 工作场所安全推进小组领导机构设置

根据大魏家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需要,成立工作场所安全推进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工作场所安全的各项工作。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邢成仕(金州区大魏家街道副主任)

成员:赛新奇(金州区大魏家街道安监站副站长)

杨林楠(金州区大魏家街道安监站安全专干)

各村安全专干

四、具体工作安排

对辖区重点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走访,重点排查企业机械安全隐患和矿山事故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计划在10年底,完成所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保证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无死亡、无重伤、无职业病。

2、推进中小企业安全诚信制度建设。

3、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4、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三同时”工作。

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

6、小作坊整治。

7、完善街道应急预案。

8、进一步加强“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商务厅及合肥海关联合印发的《关于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商贸发字[20xx]42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根据《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外贸领域的实际情况,加强宣传,重点打击外贸领域三类商业欺诈行为:利用外贸合同诈骗行为;低开、虚开出口发票行为;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和假出口行为。通过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管的功能,达到整顿和规范对外贸易秩序,维护对外贸易环境的目的。

二、工作重点

(一)关于预防利用外贸合同骗取资金的欺诈行为的发生。

由滁州市商务局牵头,工商、公安、税务、外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滁州市建立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充分体现各部门功能互补、信息共享以及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根据我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外管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现场办公,协调相关问题,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二) 严厉查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出口发票是出口企业根据国际惯例向进口商自行开具的一种形式发票。我局将会同税务、外管等部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尽快制订程序化的、可操作的管理措施,严厉打击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 严厉打击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假出口行为。在进出口环节,积极利用海关风险监控机制,广泛开展对外贸领域内的价格信息核实以及企业稽查。综合运用查缉和规范两种手段,将打击进出口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制裁违法企业,又要鼓励守法企业,引导企业经营行为走向合理合法的正确轨道上来,在外贸进出口领域,形成一个良性、长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为更好地开展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商务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外管局等部门组成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办公室作为专项行动领导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成员会议;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调查督办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动市际信息共享制度;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报告。 定期沟通对外贸易领域中利用合同诈骗的'案件;定期汇总现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信息,各部门内部要确定本系统内信息的汇总机制;对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工作予以指导和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向滁州市相应对口部门提出要求,形成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尽早实施。 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低开、虚开出口发票对我市商品、企业以及国家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尽快推动关于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依据办法查实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处罚;敦促地方有关部门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作为整顿和规范外贸秩序的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商讨建立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共享制度,违规违法企业通报制度。

四、工作进度

按照《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动员部署阶段,印发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组织实施阶级。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部分进出口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第三阶段:20xx年4月,总结、验收阶段。对外贸领域商业诈骗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主要经验与做法、成效进行总结、验收。

工作方案 篇3

为做好我县预算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地区20xx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县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预算公开的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地区的统一部署,以财政资金分配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共财政管理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分配更加公平公正、资金更加安全高效,努力构建公共财政与防治腐败协调互促的新机制。

二、预算公开的内容

(一)财政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为当年经人大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和年度决算报表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为经县人大批准的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年未预算单位需公开20xx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

三、预算公开的形式

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采取下列形式进行公开:

(一)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的网站;

(二)新闻发布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

四、公开的时间

全县各预算单位5月20日前公开20xx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涉密单位除外),12月31日前要公开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

五、职责分工

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分管单位公开的督促、推进、指导及资料统计报送工作。

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据公开、解释说明工作,并负责指导二级单位公开工作,同时将公开内容等相关资料汇总报送财政部门分管业务科室。

六、做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认真研究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等事项,确保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协调机制。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人大、审计等部门的沟通,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主体,落实工作责任。

(三)深化预算改革。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综合预算编制体系,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加大预算资金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提供有利条件。

工作方案 篇4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导。教师授课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提供依据;为科学地计发课酬提供依据;为有效地实施对课堂教学过程的监控提供依据;为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业务培训提供依据。

二、评价对象

承担教学任务的广东商学院在编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均是评价对象。

三、评价内容

1、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对同时担任理论课教学和实验课教学的教师,或同一门课中既有理论课教学又有实验课教学的教师,应分别进行理论课评价与实验课评价,再以理论课计划课时和实验课计划课时占总计划课时的比重为权重计算受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该项评价于每学期结课前2周进行。

2、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该项评价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进行。

3、综合评价。由"课堂教学质量得分×0.75+教学、教改与教学研究成果得分×0.25"计算出受评教师教学工作综合得分。该项评价于次学年第1周进行。

4、体育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另行规定。

四、评价机构

成立校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简称评价办,设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对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教学院系部成立"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简称评价小组),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由评价小组委派2-3人任评价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前,校评价办要对评价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各教学院系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评价前的动员与教育。

五、评价程序

1、学生填写评价问卷前,评价员应向学生解释各项评价指标的确切内涵,并要求学生认真、客观、公正地填写评价问卷。评价者应随机抽取有关受评教师的有效问卷不少于30份作为统计样本。有效问卷少于30份的,一般应重新进行评价。

2、评价员收回学生问卷后,应当场用专用袋密封与签署评价员姓名。该单位教学秘书应于结课前1周将密封好的问卷交校评价办。

3、评价问卷由校评价办统一进行计算机处理,计算出每位受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单项分和总分。再以教学院系部为单位,按总分高低顺序(若得分相同,开新课、新开课优先)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得分统计表",次学年第1周返各教学院系部公布。

4、受评教师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填写"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评价小组对其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计分表"(见附件4)的要求打分,再按得分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得分统计表"(见附件5)。该表应在本单位的范围内公示。

5、评价小组根据两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和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分计算受评教师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该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平均得分×0.75+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得分×0.25。再按综合评分的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得分统计表"与按预定比例提出本单位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所提候选人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科研工作量),并公示。如无异议,由该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受评教师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本单位评价小组投诉。若不服评价小组裁决,可向校评价办投诉。

六、评价结果使用

1、赋予课堂教学质量得分适当的权重计算教师课酬。

2、以综合评分为根据评定各级教学优秀奖。

3、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60分者,由教务处亮红牌,暂停其上课资格一个学期,一学期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重新确认其上课资格;被亮红牌后一年内,不予受理其晋升职称的申请,不得评选任何先进;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75分者,由教务处亮黄牌,院系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找其谈话,次学期的授课时数应限制在每周6学时以内;课堂教学质量评分高于(含)90分者,每学期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各教学院系部及时总结其经验并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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